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
(2024年1-2月)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总体状况:1-2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7.2%,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1微克/立方米)。臭氧(o3)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55.3%和30.8%。
城市排名:1-2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全省空气质量前三名依次为惠州、河源和梅州市(2个并列第2),后三名由低到高依次为东莞、江门和湛江市;中山、佛山、肇庆等12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改善,梅州、惠州和潮州3市同比持平,其余6市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为东莞、湛江、汕尾市,分别下降了8.2、5.0和3.3个百分点。
区县排名:2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依次是云浮云安区,韶关仁化县、惠州惠东县、河源东源县(3个并列第2),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韶关乐昌市,深圳坪山区、深圳盐田区、深圳大鹏新区、肇庆封开县、肇庆广宁县、肇庆四会市、阳江阳春市、惠州仲恺高新区、梅州蕉岭县(9个并列第7);后十名由低到高依次是:清远阳山县,梅州五华县、梅州兴宁市(2个并列第140),茂名化州市,揭阳普宁市,湛江雷州市,湛江麻章区,湛江坡头区,清远连州市、湛江遂溪县(2个并列第13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1-2月,各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86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地表水状况:1-2月,全省270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93.3%,劣ⅴ类断面比例占0.4%。
城市排名:基于270个省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按照城市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全省水环境质量前三名为河源、韶关和茂名市,后三名由高到低为湛江、广州和中山市。湛江、梅州和茂名等15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深圳、东莞和清远等5市同比有所下降(河源市所有省考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附表1 2024年1-2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注:1.表中污染物浓度单位为微克/立方米。
2.aqi排名按照aqi达标率从高到低排序,达标率并列的按pm2.5浓度从低到高排序。
附表2 2024年2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