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2年度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件1)、“污染防治”财政事权项目绩效自评(附件2)、“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财政事权项目绩效自评(附件3)、“应对气候变化”财政事权项目绩效自评(附件4),现按文件要求予以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公开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2年度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附件1)、“污染防治”财政事权项目绩效自评(附件2)、“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财政事权项目绩效自评(附件3)、“应对气候变化”财政事权项目绩效自评(附件4),现按文件要求予以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