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的出台实施,确定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有助于强化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提升企业现代环境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大进展。
一、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是国际上落实企业环境责任的通行做法
欧盟、美国等国家建立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从实施效果来看,强化了企业环保意识,推进了绿色转型发展,增强了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减排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一是专门立法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美国《应急计划与社区知情法》确定有毒物质释放清单制度,要求相关企业披露化学物质特别是有毒物质生产、运输、使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环境信息。欧盟与相关国家签订《关于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的基辅议定书》,要求企业定期报告化学物质排放、转移情况,由相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明确不同主体的环境信息披露重点。国际上关于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主要集中在环保、证券和公共企业管理等三个领域。在环保领域,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披露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加工、应用、排放等信息。在证券监管领域,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对财务信息有重大影响的环境信息,一般多为环境因素对公司的成本与收益、环境行政或司法诉讼、竞争力影响等信息。在公共管理领域,欧盟要求大型企业和公共利益实体(信贷机构、保险公司等),披露环境等领域所采取的政策、绩效以及风险等相关信息。
三是形成规范统一的披露形式与渠道。美国、欧盟均要求企业通过统一制式表格披露环境信息,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通过财务报告或esg报告两种形式披露环境信息,对于环境因素的货币影响计算等一般由环境会计准则予以规范。关于信息公开渠道,大多要求企业通过统一信息平台填报和披露信息。
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督与惩戒机制。在环境信息披露监督方面,美国、欧盟却建立了多种数据质量保障机制,美国每年抽取3%左右的企业开展数据真实性核查,并将有毒物质释放清单数据与其他项目所要求报告的数据进行交叉核对。在违规责任追究与处罚机制方面,均对违规披露行为确立了环保部门行政罚款、法院民事罚款以及公民诉讼等责任追究机制。
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能够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显著强化企业环保责任。要求企业主动披露履行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环境治理情况,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守法、履行责任,全面提升环保意识、改进环境行为。
二是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推动形成环境保护的长效市场机制。通过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为市场相关方提供全面准确的环境信息,有利于发挥市场对环境资源配置作用,有利于绿色技术的研发应用和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市场的发展。
三是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有助于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将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社会公众对企业绿色低碳产品的判断与选择,提升公众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形成全社会绿色转型合力。
三、《改革方案》对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设进行了系统谋划
《改革方案》紧扣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服务好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便于社会公众获取相关信息出发,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着力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一是明确制度框架。《改革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为核心,提出以依法披露为基础、协同管理为重点、强化监督为手段、完善技术支撑为保障的制度改革思路和框架。《改革方案》充分考虑已有实践经验和改革实施基础,对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做出了规定,统筹兼顾了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强制披露与引导服务、强化监管与社会参与,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聚焦重要信息。《改革方案》聚焦重点企业和重要环境信息精准发力。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社会关注度高、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确定为主体,要求其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改革方案》要求企业依法依规披露环境信息,全面反映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情况。企业环境行为可能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或引发市场风险时,要求及时披露相关重要环境信息,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以降低环境风险和市场风险。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涉及多个部门,推动落实监管职责,形成管理合力。《改革方案》提出建立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协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证监会等单位和部门在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中的管理职责,细化了主要任务,为推动改革奠定基础。《改革方案》提出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设立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系统,针对各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需要,畅通信息渠道,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和组织免费查询。通过信息系统主动推送相关信息,为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加强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是保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改革方案》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多层面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支撑,既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推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也在改革中不断探索,深入推进环境信息披露的法治化建设,将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法律形式加以固化。规范化是保障企业明责尽责、信息可用易懂的关键措施。《改革方案》提出生态环境部牵头制定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并对企业披露形式和质量提出了“易懂易得”和真实有效的原则和要求,为企业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
四、加快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设的建议
加快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需要强化制度衔接、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跟踪评估,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一是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等配套文件的制定和出台,进一步细化企业披露责任、规范披露行为、明确披露要求、界定信息边界,有效指导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二是加强实施能力建设。开发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企业环境信息甄别与校核技术,提升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管能力。及时总结和推广地方经验,加强宣传与培训,提升企业依法合规披露环境信息的能力。
三是开展持续跟踪评估。加强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跟踪评估,优化完善改革举措,不断深化制度改革。
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