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2014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90.51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7.76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72.68亿吨。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67.06万吨,氨氮排放总量20.82万吨。
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3.0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12.21万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39.81万吨。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5665.09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169.4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1.89万吨。
·废水
废水排放量2014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90.51亿吨,较上年增长4.94%。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7.56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19.40%;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72.68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80.30%。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67.0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23.55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4.10%;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86.43万吨,占51.74%;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55.80万吨,占33.40%;集中式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1.28万吨,占0.17%。
氨氮排放量氨氮排放总量20.82万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1.44万吨,占全省氨氮排放总量的6.91%;生活氨氮排放量14.13万吨,占全省氨氮排放总量的67.87%;农业氨氮排放量5.10万吨,占全省氨氮排放总量的24.50%;集中式治理设施氨氮排放总量0.15万吨,占全省氨氮排放总量的0.72%。
·废气
二氧化硫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为29793.80亿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为73.01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69.91万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95.75%;生活二氧化硫排放3.08万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22%;集中式治理设施二氧化硫排放量0.02万吨,占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的0.27%。
氮氧化物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2.21万吨,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68.27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0.84%;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0.69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0.61%;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3.22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8.52%;集中式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0.03万吨,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量的0.03%。
烟(粉)尘全省烟(粉)尘排放量44.95万吨,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39.53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87.94%;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1.24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2.76%,机动车烟尘排放量4.17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9.28%,集中式治理设施烟尘排放量0.01万吨,占全省烟(粉)尘排放总量的0.02%。
·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全省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665.09万吨,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4893.04万吨,处置量630.55万吨,贮存量149.95万吨,倾倒丢弃量1.89万吨;全省产生危险废物169.41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85.77万吨,处置量82.8万吨,贮存量1.29万吨,无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