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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广东省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遥感及无人机部分)市场调查通告

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广东省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遥感及无人机部分)市场调查通告


  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广东省海湾精细化调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是根据《“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要求,开展广东省海湾精细化调查工作。通过全面实施海湾精细化调查,系统掌握广东省59个海湾生态环境基础状况,为科学评价海湾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污染来源、海湾生物生态状况及人为活动影响等提供基础数据,为实施“一湾一策”的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

  一、调查内容

  1、海洋生物生态调查(红树林、外来入侵植物)

  红树林调查指标包括红树林面积、密度、盖度、主要红树种类等,采用卫星、无人机遥感、地面验证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开展,于2024年6-9月实施;外来入侵植物主要开展互花米草分布、面积调查,采用遥感和现场验证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开展。

  2、滨海湿地遥感调查

  采取卫星、无人机遥感和地面验证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卫星、无人机遥感调查范围覆盖59个海湾全部区域。调查指标包括滨海湿地分布、类型、总面积,自然湿地分布、类型、面积,于2024年6-10月开展。

  3、岸线保护情况调查

  海岸及海域开发的调查指标包括59个海湾内自然岸线类型、长度,填海造地、围海、构筑物用海面积。海岸线基本情况的影像资料以无人机航拍方式获取,拍摄海湾视频实景、海湾全景,于2024年4-10月开展。

  4、海滩垃圾调查

  无人机遥感调查:海滩垃圾分布位置、类型、盖度、垃圾带(垃圾聚集成带的长度在1米以上)长度,于2024年6-9月开展。

  二、技术要求或能力

  1、具备广东省域范围多源遥感影像获取渠道;

  2、具备特定地物遥感影像识别解译能力;

  3、具备省域范围的大规模遥感数据处理能力;

  4、具备智能无人机数据采集,视频数据、全景影像数据处理及岸线智能解译模型构建技术能力。

  5、具备在集中时间段内按时完成本项目规定工作任务的能力。

  依照我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为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现针对本项目面向公开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以便落实和完善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问卷详见附件。本调查活动自2024年1月17日起持续3天。各潜在投票单位下载调查问卷后进行填报,可以将纸质文件邮递到我中心或将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中心。


  附件:


  联系人:戚工 电子邮件:gdsthjt_qiyaozhi@gd.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芳园路8号环境监控中心4楼

  电话:020-28368551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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