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切实提升高架源污染物排放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可凝结颗粒物测定 方法指南 干式冲击冷凝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意见和建议可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陈庆泰 崔金山;
电话:020-87532051、020-83629752;
邮箱:gdsthjt_cuijinshan@gd.gov.cn。
附件:1、固定污染源废气可凝结颗粒物测定 方法指南 干式冲击冷凝法(征求意见稿).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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