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24〕276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按照《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16〕145 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上半年辐射事故情况报送如下。
2024年以来,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我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和《广东省“十四五”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扎实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提升核安全治理水平,全省辐射环境安全稳定,2024年上半年没有发生辐射事故。
专此函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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