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审〔2018〕448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kv韶关“上大压小”接入系统工程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你局报送的220kv韶关“上大压小”接入系统工程噪声、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20kv韶关电厂“上大压小”接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韶关市曲江区。建设内容:新建4条双回路,线路长为2×1.05km(甲乙线解口进电厂) 2×27km(至月亮湾站) 2×41km(韶关电厂至朗新站) 2×66km(月亮湾站至库湾站),全线采用双回路架设。
二、该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
三、验收情况
(一)声环境
本工程沿线各敏感点噪声监测昼间噪声为38.5 db(a)-49.8db(a)之间,夜间为37.1db(a)-44.8db(a),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 类标准要求。
(二)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土方按要求进行了回填。
四、验收结论
220kv韶关“上大压小”接入系统工程噪声、固体废物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3日
抄送:韶关市环境保护局、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