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2〕3号
关于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请示》及其它有关材料收悉。我厅2011年12月2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相关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及《东莞日报》进行了公示。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经原广东省环保局粤环函〔2009〕93号文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彰澎村,是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为满足其已建成投产的粉磨站熟料和水泥运输需要而新建的5000吨级专用码头,设计年吞吐量200万吨,其中熟料120万吨,散装水泥80万吨,年作业335天。项目采用全机械化的装卸设备,作业平台从西往东依次布置有2个固定吊和1个固定装船机。固定吊用于卸熟料,卸下来的熟料经固定漏斗、皮带机送往后方原料仓;固定装船机用于水泥的装船,成品经皮带机、定量秤楼后输送到装船机装船。为对应装水泥、卸熟料的功能,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采用3座引桥连接,引桥上布置有4m宽的皮带机栈桥。项目占地5814m2,实际总投资4595.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总投资的3.2%。
二、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广州海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提交了《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施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挖掘位置及施工时间,避开鱼类产卵和仔鱼生长期,减小水工工程对码头附近水域的扰动强度和影响。该项目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粉磨站道路浇洒、绿化用水,项目生活污水则交由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已建成水泥粉磨站配套的废水处理站收集处理后回用。项目采用先进装卸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控制水泥装卸过程中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采用风机集尘、布袋除尘器除尘等措施减少熟料卸入料斗过程中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皮带输送系统采用密闭形式,作业区及道路定期洒水,减少物料输送过程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项目主要通过合理布局,设置消声/减振设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的影响。东莞市麻涌镇振兴勘测咨询服务部提供的勘测结果显示37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新增员工生活垃圾和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地方环卫部门处理;到港船舶含油固(液)体废物主要包括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含油污水等,属于危险废物,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处置。项目贯彻执行了环保有关规章制度,设有环保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污口设置规范。
三、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东莞金鲤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熟料和散装水泥的装卸负荷分别为85~90%、81~92%,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生产负荷≥75%)。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颗粒物。
各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
码头废水处理站出水ph范围为8.23~8.67,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cr)、石油类均未检出,监测结果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限值要求。
(四)噪声。
项目东、西厂界昼间噪声为57.6~59.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限值要求;夜间厂界噪声为52.6~58.1db(a),超gb12348-2008)2类夜间限值要求,最大值超标8.1db(a),超标厂界噪声主要来源于码头除尘器和皮带输送机。
夜间噪声监测是在码头除尘器和皮带输送机启动的模拟工况下进行,吊机和装船机没有作业。
(五)污染物总量。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该公司不排放“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的四个污染物,不需要核拨总量指标。
(六)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调查。
项目新增员工生活垃圾和到港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地方环卫部门处理,码头区不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到港船舶含油固(液)体废物主要包括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含油污水等,属于危险废物,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七)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公司制订了《码头溢油应急预案》,委托专业公司作为码头工程防污应急单位。码头配置了围油栏,码头废水处理站废水收集池(约112m3)作为应急池使用。
(八)公众意见调查。
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表示满意占8%、基本满意占92%,满意或基本满意合计占100%。
五、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尤其需进一步完善码头与粉磨站水泥筒仓间带式输送机密封罩及洒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进一步完善环境事故应急设施的建设,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三)为减少噪声影响,严禁晚上十点至次日凌晨六点夜间作业。如确需夜间作业,则应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建设项目 验收 函
抄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麻涌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