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基地的通知
粤环函〔2023〕519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环执法〔2021〕54号)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环执法〔2021〕113号)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实战实训基地试点建设。按照行业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经过试点单位建设完善和专家现场复核,现命名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两家单位为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基地(见附件)。
希望获命名的单位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基地“实训、实操、实战、实效”功能,更高标准健全实战实训基地。我厅将通过组织一线教学、现场实战实训,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实战能力,积极锻造执法铁军,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设贡献生态环境执法力量。
附件: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名单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基地名单
(共2家)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金茂源(惠州)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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