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粤环函〔2023〕2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了对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减污降碳、水污染综合治理、“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二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专项规划的公开。公开广东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等专项规划,公开广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并利用数据、图表的形式开展规划解读。三是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落实,依法披露相关企业名单,进一步发挥提升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利用文字、图片、视频以及互动交流等形式,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等政策解读共27篇,举办新闻发布会4期,发布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体的在线访谈,征集调查18期,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信息18篇,深入解读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五是持续做好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实时发布广东省未来七天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发布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定期发布广东省入海河流监测信息、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等信息。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6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件,共计办结181件,结转下年办理2件。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调整更新我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了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公布生态环境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推进归集展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完成我厅公众网站的改版升级,新增数说环保等5个网站专栏。落实公开信息审核机制,2022年,公众网共核发稿件5475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稿件2371篇,发布新闻通稿3000余篇;依托“南粤绿声”微博、“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环境杂志 、“广东生态环境”今日头条号、南方 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115条。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完善公众网站互动交流平台,设立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栏目,选登公众留言及办理查询,主动回应关切热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2年,共办理群众留言5000余条,为群众解答咨询4100多件、解决投诉900多件,不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但仍存在对历史信息的倒查还不够全面系统,网站公开信息的易用性还有待提高,开展依申请工作的人员能力水平还不全面,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继续加强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强化历史信息的彻底清查;二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强化政策解读效果;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丰富答问知识库,优化网站适老化水平,提升政务公开智慧服务能力;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厅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