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4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就广东美丽海湾建设情况答记者问。
中国报道记者:各位好,我是中国报道记者。美丽海湾建设是美丽广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问广东美丽海湾建设目前的情况如何?谢谢。
张宇铭: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是“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主线。我省是海洋大省,在《“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将我省近岸海域统筹划分为59个海湾。为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保护和建设目标,我省“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开展海湾调查,编制省级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工作指南,全力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首先,开展调查评估,摸清海湾家底。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海湾精细化调查,围绕海湾水质、海洋垃圾、生物生态、滨海湿地和岸线保护、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等开展专项调查,掌握各海湾基本生态环境现状,为各市实施“一湾一策”的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监管、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其次,编制工作指南,明确建设时序。在对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点推进建设的美丽海湾开展调查评估、充分研究国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指南(试行)》,明确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总体要求、建设类型、建设路径、评定程序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要求,列出59个海湾建设时序,2027年前重点推进27个美丽海湾建设。
第三,财政激励引导,加大资金投入。2024—2025年按照国家和省任务要求,省财政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分年度支持8个基础条件好、可见成效的美丽海湾建设试点,推动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对上年度获评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地市进行激励,通过事后奖补的方式,激励竞标争先、走在前列。沿海各地市积极创建多元投入机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金共同投入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美丽海湾建设协同共进。
最后,典型示范带动,促进比学赶超。积极参与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选,汕头市青澳湾、深圳市大鹏湾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沿海各市树立“比学赶超”的标杆。今年推荐深圳市大亚湾、珠海市万山群岛、汕尾市红海湾和湛江市金沙湾申报第三批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在第一轮专家评议中获得较好评价。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我省59个海湾的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在国家美丽海湾建设指标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筹备开展省级美丽海湾案例评定和优秀案例评选,提升沿海地市建设美丽海湾的积极性,为我省创建国家级“美丽海湾”做好储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