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办〔2024〕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厅对《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请遵照执行。各地也可以结合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市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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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粤环办〔2024〕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厅对《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通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请遵照执行。各地也可以结合地方性法规制定本市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