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和优秀事例”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践行省直8部门向全省工商界人士发出的“携手治污攻坚共建美丽广东”倡议,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和优秀事例”征集宣传活动,大力推广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实施治污攻坚、践行绿色发展、开展环境公益活动中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好事迹,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典型案例”征集范围为2018年以来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践行绿色发展、开展环境公益活动、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二)“优秀事例”征集范围为2018年以来在我省治污攻坚、绿色发展、环境公益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涌现出来的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辛勤付出、用心服务、争创一流的先进个人和感人事迹,包括生态环境系统基层干部职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环保志愿者等。
二、征集方式
(一)推荐: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部门除推荐生态环境系统典型案例和优秀事例外,还可作为辖区行业企业、环境社会组织的推荐单位,统一收集材料报送省厅。
(二)自荐:有申报意愿的个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省厅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见附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典型案例要有一定示范性,优秀事例要有一定感染力。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各地级以上市每月5日前报送我厅一批推荐材料(典型案例、优秀事例各不少于一个)。自荐材料可随时报送。
为配合今年六五环境日省主场活动开展,请于5月25日前报送两例优秀事例(生态环境系统基层干部职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者和环保志愿者各一例),将择优在活动现场宣传。
四、宣传推广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根据征集材料,组织人员编写或实地采访,在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环境》杂志开辟专栏,持续开展新闻报道。此外结合实际开展网上投票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和优秀事例。
附件:
1.“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征集表
2.“污染防治攻坚战优秀事例”征集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冯瑞杰,020-83064956
邮箱:gdstsh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