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来,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绿色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评审查工作,指导园区将规划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度衔接,为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近日,汕头市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
据了解,产业园在规划选址阶段通过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识别发现园区原规划范围南片区涉及坑内水库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且60%以上为一般生态空间,北片区涉及重要砂质岸线且邻近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园区采纳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规划选址取消南片区,并将北片区面积缩减60%,与周边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砂质岸线保持距离。在规划总体布局阶段,鉴于园区用地范围线周边邻近多个大型村庄,大气环境较为敏感,规划环评提出将园区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和制氢产业等风险源布置远离环境敏感点,并结合安全、环保和消防专业技术分析结果在园区四至范围设置200米的防护隔离带,有效减缓了园区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
基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园优化主导产业发展定位,把准承接产业“三大方向”。从大气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园区在规划阶段结合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和大气环境敏感目标识别结果,通过规划环评建议将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由重化工业优化调整为新材料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及新能源产业,从源头上减缓园区对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影响。同时,在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框架下,按分区进一步细化编制了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两张表”,明确了园区各管控单元的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提升了分区管控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指导园区内项目精准落地。
产业园在规划环评过程中,通过对接汕头市环境质量底线成果,发现存在邻近优先保护岸线,纳污水体大沟沽现状环境容量不足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不下降,守牢环境安全底线,规划环评建议规划新建一座集中污水处理厂,并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后排放。同时,落实水环境风险防控有关要求,提出建立四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规划建设8000立方米公共事故应急池,提高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水平。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优化规划布局和项目选址选线、预判环境影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园区项目落地、搬迁入园等提供了系统政策指引。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注重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重大项目落地审查分析,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绿色标尺作用,引导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