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广东意见中指出,2016年鉴江茂名段部分断面水质有所下降,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茂名市委、市政府要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鉴江铜鼓电站断面在2017年水质达到ii类,小东江石碧断面水质2017年保持v类,2020年达到iv类。
笔者近日回访了解到,收到反馈意见后,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一年来持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落实各方责任,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化州是传统的“生猪养殖县”,每年都有近300万头猪供应本地以及珠三角城市。由于粗放无序的发展,大量养殖废物通过沟渠直排入河流,严重影响江河水库水质,对附近居民生活影响较大。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化州市壮士断腕全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2017重新划定了禁养区,将禁养区面积从近500平方公里增加到1170平方公里,占化州面积的一半。
“仅畜禽污染整治一项,投入的资金超过了一年财政收入的10%左右。”化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信志说,2017年,化州市财政支付养殖场拆除补偿资金8582.37万元,预借各镇(区、街道)养殖整治经费2900万元,镇级经费支出241.6万元,合计约1.17亿元。
“整个2017年,包括畜禽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环保投入约4亿元,占全年财政可支配收入近四成。”化州市环保局局长吴浩光补充道。
“限期清理整治鹤地水库洪湖农场周边禁养区域45家畜禽养殖场污染。”这是2016年12月2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化州市的一宗环境信访案件。
位于河西街道茅岭高排渠禁养区内的庞容华生猪养殖场,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已经被清退,然而其在2017年再次复养。而位于新安镇鹤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廖锡西养殖场,环保畜牧等部门多次督促,要求其自行关闭退养,但该场置之不理,继续违法养殖。
2017年6月6日、22日,由化州市公安、环保、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分别对两家猪场进行强制拆除。
2017年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51宗,依法关闭禁养区养殖场4486家,其中拆除1641家,拆除栏舍面积45.6万平方米,全面完成763家省禁养区养殖场关闭任务。
禁养区不能养猪了,养殖户的收入是否会受到影响?化州市环保、畜牧等部门积极指导、帮助养殖户转型转产,不少养殖户以此为契机,搞起了水产养殖、小加工等。
“一只可以卖400元左右,收入很可观。”水产养殖户王阿海抱着近十斤重的土鳖喜笑颜开。2017年5月,王阿海在鉴江区白鸠垌村委会开办的养猪场被关停后,利用补偿款,在环保、畜牧等部门指导下,转产做起了养殖水鱼、土鳖的生意。
经过深入整改,2017年,茂名小东江石碧断面水质为v类,主要污染物氨氮比2016年下降7.1%,总磷下降11.3%,水质持续好转,连续三年达到年度整治目标;鉴江江口门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主要污染物总磷与2016年持平;铜鼓电站断面达ii类水质目标,如期达到整治目标要求;袂花江水质、罗坑水库水质稳中趋好;高州水库水质由ⅲ类提升到ii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