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广东意见中指出,汕尾陆丰市和海丰县大量生活垃圾简易焚烧、污染突出。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汕尾须于2019年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整改任务,加快推进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项目和陆丰市东南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2018年年底前妥善解决简易圾焚烧厂污染问题。
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汕尾成立了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整改方案,立行立改持续推进项目建设和污染整治,目前工作取得阶段性良好成效。
明年底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3200吨/日
一块偌大的空地被平整出来,“三通一平”也已完成,现场泥头车和挖掘机来回穿梭。这是笔者近日在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工地看到的一幕。该工程计划建设规模为1400吨/日的焚烧发电厂及配套设施,投资约6亿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征地补偿、建设规模论证以及经济测算,正在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预计今年动工建设,201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陆丰市东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计划2018年底建成投产。该发电厂总规模为1200吨/日,总投资约62719万元,配置3台日处理垃圾为400吨的逆推式机械炉排炉,配置2台单机容量为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等设施设备,服务范围主要为陆丰市东部片区,采用bot形式建设,已进入主厂房基础开挖建设阶段。
预计到2019年底,上述两个项目建成投产后,汕尾全市无害化处理能力将达3200吨/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彻底解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
堵住垃圾简易焚烧污染漏洞
为在2018年底前妥善解决海丰县垃圾焚烧厂垃圾渗滤液、存量垃圾污染问题,目前,当地通过采取建设水泥化渗滤液收集池,用密封式吸水车抽吸后转运到三峰无害化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解决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
而陆丰市陆城垃圾简易焚烧厂原有的两个焚烧炉已关闭一个,暂时保留一个用于解决当前垃圾处理问题。当地通过投入资金建设排污管道、安装喷淋式控烟设施,实行雨污分流、及时将污水运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分拣回收、减量焚烧、封存现有残渣等措施,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此外,汕尾还加大了对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10220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费用预算。全市已建成58个镇(街)转运站和4615个村收集点,完成了“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建设任务,实行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017年,汕尾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环保“成绩单”: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4天,占比97%,空气质量排名连续3年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和各主要入海河口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成功创建省卫生城市,并获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